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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 我国社保待遇将迎来稳步提高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了就业、社会保障、工资收入分配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19项量化指标,其中要求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科学编制《规划》,描绘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蓝图并有效实施,对于在巩固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成果,接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房连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划》是新时代下我国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走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编制的第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远景规划,对于实现社保体系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义重大,是指导下一个五年社保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各类待遇稳步提高
 
围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规划》提出,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超过4万亿元。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亿人、2.8亿人。
 
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00万人次。
 
围绕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300万人,每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8万人;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00万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800万人次。
 
围绕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规划》要求,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围绕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提出,“十四五”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社保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持卡人数达到14亿人。
 
房连泉表示,《规划》提出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这对于提升参保群体的社保待遇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供了保障;同时建立正常的社保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有利于实现社保待遇增长的机制化,维护收支平衡。
 
狠抓落实求实效
 
为充分发挥《规划》在新发展阶段引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将按照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首先是细化规划实施责任分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强化统筹协调和支持保障,定期调度通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其次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加强与国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财力保障,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第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要依照规划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四是抓紧出台各省市人社规划。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对照部里印发的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确保重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衔接一致。
 
另外,为准确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房连泉表示,还应结合“十四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坚持系统观念,协调推进,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综合推进社保各领域的改革措施,落实规划目标,实现多层次城乡社保体系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